中国委托公证(香港)核查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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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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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纸质文书
使用纸质方式进行审核转递的公证文书,文书首页没有核查地址和核查密码。
2、电子文书
使用在线方式进行审核转递的公证文书,文书首页顶部有核查地址和核查密码。
3、转递编号
公证文书上的转递专用章中的号码。
4、客户编号
当事人的证件号码,对于公司,通常是商业登记证号码前8位,若无则使用公司编号;对于个人,则要分三种情况,香港居民使用香港身份证号码,内地居民使用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或内地身份证号码,外国人则使用护照号码。
5、转递日期
公证文书上的转递专用章中的日期。
提示:您即将查阅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,请遵守法律法规并尊重当事人隐私。
主体单位: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 +852 2827 9700
技术支持:法信公证云(厦门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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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,您收到的公司董事/股东决议证明简化版将可能是电子版或纸质版之一种,7月1日起将只有电子版。纸质文书与电子文书之区别,请参看核查说明,谢谢!